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5-15     二维码分享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题: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着力破解盲道等设施建管不到位等难题

  新华社记者 刘硕

  2021年1月,知名残疾公益人士陈某某乘坐电动轮椅车经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某路口时,因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破损从轮椅摔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宝安区存在多处无障碍设施破损和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问题,给残障人士造成生活不便及安全隐患,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事发地快速勘查和调研后,决定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立即整改。为彻底消除隐患,该院向当地交通、住建等14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整改。当地还出台了专项工作方案,计划到2022年底完成全区无障碍立体化改造工作。

  14日,这一案例被*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盲道、无障碍坡道、升降梯等设施是残障人士及老年人等群体出行的重要辅助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了相关探索。

  据*高检通报,2019年至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8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3件,诉前磋商结案29件。

  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探索。杭州检察机关推动出台《关于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强化检察履职,为推进杭州亚(残)运会筹办创造了有利环境。长春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大型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区域盲道被占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排查,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解决。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对无障碍设施整改情况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邀请专业人士和残障人士作为公益观察员,现场查看并实地体验整改后的城市公厕和无障碍停车位,确保整改效果。为了提升办案效果,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努力推进各方协同,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为了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检察机关认真梳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制性法律规定,明确各责任主体及其履职尽责标准,紧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

  “我们强调办案对社会治理的贡献度,倡导通过办案推动基层自治、行业自律、系统治理和地方立法,并为优化顶层设计特别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进程贡献检察实践样本和依据。” 胡卫列说。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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